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决定,在中国共产*成立周年之际,表彰一批湖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共产*员、优秀*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组织。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市州委两新工委、省本级综合(行业)*委提出推荐对象的基础上,经过遴选考察、认真审核,确定了湖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优秀共产*员、优秀*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组织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6月25日至7月1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省委两新工委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hnswzzb_lx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