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障房建设推行质量责任终身制 出问题追责
中新济南2月21日电( 胡洪林)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21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透露,2012年,山东将全面推行保障性住房质量责任终身制,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该厅一份关于2012年保障房建设的情况的资料称,山东的保障房建设将进一步严把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建筑用材、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关口,实施全过程监管。同时实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终身责任制。
该厅表示,山东将继续实行保障房项目永久性标牌制度,注明参建单位和责任人姓名,永久接受群众监督。一旦发现质量问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轻的经济处罚,重的清出市场,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获悉,为确保保障房质量得到控制,山东正在探索建材和部件供应质量终身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记录在案、问题追偿。
2011年,山东开工建设保障房38.9万套,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建筑市场监督执法大检查中,该省总检查符合项达到96.7%,检查中4家责任单位受到罚款和记录不良行为等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