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制造意见》点评:*策落实力度加强
近日,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将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作为重点行业,分类实施,有序推进。 整体来看,我们认为指导意见阐述全面,具有较多看点:1、 指导意见的内容具有系统性,明确社会各方主体,特别是加强*府和行业中介协会的。*府要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结合"一带一路"建设、周边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中非"三一化"合作等,完善对外合作机制,改革对外合作管理体制,做好外交服务和建立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对外开展合作创造便利条件;强化行业协会和中介2、 提出加强*策支持力度,包括财*支持力度、优惠贷款等,特别提出要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在国家综合实力大幅提升和外汇储备强大的背景下,通过加强"产业+金融"的融合,争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度;3、 拓宽对外合作模式和商业运作模式。积极开展"工程承包+融资"、"工程承包+融资+运营"等合作,有条件的项目鼓励采用BOT、PPP等方式。 对于建筑建材行业来看,我们认为相关影响如下:1、 有利于消化国内产能严重过剩的局面。经过多年经济高速增长,我国相关工业品产能已出现过剩,以相关建材品种来看,国产粗钢2013年产量7.79 亿吨,占全球比重为48.5%;水泥产量2013 年为24.2 亿吨,全球40 亿吨,占比58.6%;平板玻璃2014 年产量77898 万重量箱,也超过全球总量一半。在国内宏观经济放缓、经济结构调整、相关产品产能利用率较低的大背景下,利用海外市场消化国内产能具有积极意义。 2、 我们认为是国家"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内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实力具有正面意义。"一带一路"战略规划从提出以来,相关配套措施不断落实。整体来看,我们认为对于自身实力雄厚、海外业务拓展具有良好基础的龙头企业和大型央企,如建材行业里面海螺水泥、华新水泥,基建企业里面中工国际、中国中铁等具有相应利好,但相关股票前期经过"一带一路"炒作,整体股价已经涨幅较大,同时,在"一带一路"走出过的过程中,我们也应关注相关公司海外业务实际推进过程以及注意其中可能涉及的海外*治、经济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