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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26 15: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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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反应与损伤

急性

I度(干性皮炎):20Gy时可有红斑、充血、潮红,伴烧灼和刺痒感,30Gy后逐渐变成暗红,有表皮脱屑;

II度(湿性皮炎):40Gy后可见充血、水肿、水泡形成、糜烂,有渗出液;

III度(放射性溃疡):75Gy后可发生边界清楚、底部光滑的火山口型溃疡,表面可有灰白色坏死组织覆盖,伴剧痛。

慢性

治疗后数月甚至数年后出现;

表皮萎缩变薄,浅表毛细血管扩张,有色素沉着、脱屑、皮肤搔痒,易受损溃破;

易发生蜂窝组织炎,表现为高热、局部红肿热痛等,抗炎治疗有效,易复发;

晚期放射性溃疡:照射区皮肤保护不利或损伤未愈发展而成,可破坏深部组织,甚至累及骨组织,出现坏死性骨髓炎。

预防

保持皮肤干燥、清洁;

避免理化刺激:放疗中禁用湿敷、热敷、化妆品及有刺激性的药膏,避免烈日曝晒和严寒冷冻,不要剃须,衣领要软;

禁忌搔抓、按摩,避免外伤。

处理原则

干性反应:可不处理或1%冰片滑石粉涂抹;

湿性反应:暂停放疗,局部清洁暴露、涂抹龙胆紫、2%硼酸软膏等,避免感染,一般10~14天即能愈合;

放射性溃疡:局部VitB12外敷;伴感染者作细菌培养,选择敏感抗生素湿敷;反复换药,清除坏死组织,促进肉芽生长和愈合;药物治疗无效者可切除皮损,行皮片或皮瓣移植等。

口咽粘膜反应

一般在放疗2~3周时最严重,多数可自行缓解;

表现:充血-白斑-融合成片-浅表溃疡,可有伪膜;

症状:口咽部不适或疼痛、吞咽疼痛和声音嘶哑等。

急性粘膜损伤的分级:

0级:无变化;

1级:充血,可有轻度疼痛,无需止痛药;

2级:片状粘膜炎或有炎性分泌物,有中度疼痛,需止痛药;

3级:融合的纤维性粘膜炎,可伴重度疼痛,需麻醉药;

4级:溃疡、出血、坏死。

预防

保护喉,戒烟酒,避免过冷、过热及刺激性食物;

进半流质高蛋白饮食,保持口腔清洁;

加强局部处理:含漱剂如洗必泰、5%碳酸氢钠等,局部止痛消炎含化药物如华素片、银*含片等,石蜡油滴鼻液等;

预防真菌感染:如念珠菌感染。

处理

1、2级反应,可口服清热解毒药、消炎止痛药、局部抗炎剂喷涂等;

3级反应:局部用药+抗生素及激素;

4级反应:暂停放疗,抗炎,补液,清热解毒中药;

自制含漱液:地米10mg+利多卡因20ml+庆大霉素24万单位+生理盐水ml;

咽痛合剂滴咽:地米5mg+VitB25mg+1%普鲁卡因5ml+板蓝根注射液4ml;

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rhEGF):金因肽、贝复济局部应用,可促进溃疡愈合。

头颈部反应

面颈部水肿:一年左右可逐渐消退,硬性水肿易发生感染,治疗用抗生素+激素;

中耳炎及听力减退:抗炎治疗、耳咽管通气等可减轻症状;

张口困难:咀嚼肌和颞颌关节纤维性强直所致,早期经功能锻炼后可恢复;

发音变化:照射3~4周后声音嘶哑,60~70Gy时可失声,结束后3~4周可恢复;

放射性龋齿和颌骨坏死

放疗前作常规口腔处理,拔牙者10~14天后再行放疗;

放疗后1年内不宜拔牙;

放射性龋齿多发生在牙颈部,常致牙体断裂,残根可引起感染,可予消炎和止痛等对症处理;

放射性骨髓炎或骨坏死:死骨清除、抗炎及高压氧治疗。

甲状腺功能低下

全颈照射包括双侧甲状腺可出现;

儿童、年轻女性更敏感;

表现:乏力、头晕、全身水肿等;

甲功:T3、T4降低,TSH正常或升高;

长期TSH升高可诱发甲状腺癌;

甲低治疗:根据症状补充甲状腺素40~60mg/d,T3、T4正常后3个月减量或停药。

中枢神经系统

即时反应:

放疗3~4次时出现;

是脑、脊髓受到照射后一过性充血、水肿的表现,可加重原有的颅内或椎管内高压的症状;

预防和处理:放疗开始同时应用脱水剂、激素及利尿剂可避免或减轻这种反应;

早发性延迟反应:

放疗后数周至3~4个月出现;

表现:嗜睡、头晕、脑脊液中细胞数和蛋白稍增高,有时伴低热;

可不作处理,2周左右可恢复;

不要误认为肿瘤复发而再次手术;

晚发性延迟反应:

小野50Gy、大野40Gy的常规分割放疗下极少发生;

放射性脊髓炎:

放疗后数月~1年后发生;

早期症状:一侧或双侧肢体感觉异常,低头曲颈时有触电样感觉;

多数可恢复,少数可发展为典型或不典型脊髓半截症或截瘫;

放射性脑坏死

有时很难与肿瘤复发鉴别,临床表现为逐渐加重的嗜睡、记忆力及智力减退、颅神经麻痹及头痛、恶心、呕吐等颅内高压症;

精神症状:1~7年后可出现呆滞、定向障碍、答非所问等;

处理

预防是关键;

治疗

早期用大剂量激素、B族维生素、血管扩张剂、能量合剂和脱水剂;

高压氧治疗对感觉异常者有效,对已有运动障碍者无效;

一旦出现脑坏死可考虑手术探查(切除或减压)。

气管及支气管

程度不等的刺激性干咳;

轻者口服止咳药物,重者同时给予抗炎药物静滴;

反应严重者可暂停放疗。

放射性喉水肿

表现

咳嗽、声嘶、咽痛、呼吸困难等;

处理

止咳镇痛药物、抗生素及激素、金因肽或贝复济、地米10mg+庆大24万单位+NSml雾化吸入;严重者停放疗,必要时气管切开;

预防性气管切开

不作常规,对于声门下区癌、呼吸困难、双侧声带麻痹或较大肿瘤者应考虑;

软骨受侵、合并感染时可加重;

治疗后6个月仍水肿者,应考虑肿瘤残留或复发。

胸部肿瘤放疗后,肺组织受到损伤引起的肺部炎症反应,分为急性和慢性两个阶段;

急性放射性肺炎

渗出性炎症,放疗3~4周时出现;

表现

刺激性干咳、低热、盗汗及呼吸困难;

治疗

大剂量激素、抗生素和吸氧等。

慢性放射性肺纤维化

放疗后3~6个月出现

表现

刺激性干咳、气促,活动后加剧;胸痛;可伴有低热;重症者可出现严重呼吸困难、紫绀、肺功能减退,可持续多年;

高危因素

慢性气管炎、肺气肿患者,合用化疗药物如BLM、CTX、ADM、MMC等易发生;

查体

多无阳性体征;肺纤维化较广泛时,呼吸音减弱,可闻及捻发音;如继发感染,可闻及干、湿性罗音,偶有胸膜摩擦音;伴发肺心病时,可有右心衰竭体征;

X线检查

照射野内出现片状、网状、条索状或团块状致密阴影;气管、心脏可向患侧移位,同侧横膈抬高;正常肺组织代偿性肺气肿;有肺动脉高压时,表现为肺动脉段突出或右心肥大;常有胸腔积液征。

治疗

对症支持:止咳祛痰、VitC、能量合剂等;

激素:放射性肺炎患者可口服强的松或地塞米松,重症者静滴地塞米松;

吸氧:缓解症状,改善低氧血症;

抗生素:适当应用可预防继发感染,已合并感染时,加用敏感抗生素。

心脏损害

心脏损伤的剂量阈值为45~50Gy;

最显著的特征是心包积液;

主要表现为胸痛、胸闷、腹痛、恶心、呕吐、发热及心电图异常;慢性心包积液可伴呼吸困难、肝脏肿大;还可发生放射性心肌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等变化;

合用蒽环类化疗药物时易发生;

治疗

对症支持、激素、心包穿刺或心包切除。

唾液腺

10Gy左右即可抑制涎腺分泌功能,唾液成分发生变化(pH值降低);

超过40Gy则分泌功能完全抑制,且不易恢复,因此,放疗中因尽量保护部分唾液腺;

口干舌燥者可用中草药治疗,也可用催涎剂舒雅乐(sialor)。

食管

10~20Gy时粘膜充血水肿,吞咽疼痛、少量吐血,30~40Gy时炎症浸润肌层,症状加重;

应向患者解释此反应为放疗的必然过程,不是病情的加重,嘱进流质,避免理化刺激;

轻者多饮水,可不做处理或庆大霉素+2%利多卡因含咽;重者给予抗炎药物静滴,必要时给予止痛剂,剧烈疼痛者可暂停放疗;

外侵及溃疡型食管癌易引起穿孔及出血,应减少每次照射量。

上腹部放疗时易发生急性放射性胃炎;

表现:恶心、呕吐、食欲减退等;

改善饮食习惯;

服用维生素B6、解痉、止吐药可缓解。

急性放射性肠炎

腹部照射时易发生;

症状

恶心、呕吐、痉挛性腹疼及腹泻,偶有出血、梗阻、穿孔或瘘管形成;

治疗

思密达、丽珠肠乐,并发感染时可用氟哌酸、*连素等;

急性放射性直肠炎:思密达3g+肾上腺素0.5g+氢考0.1g+VitB.5mg+NS30ml保留灌肠。

迟发性直肠反应

放疗后6~9月甚至1~2年后;

表现:里急后重、直肠内灼痛、排便障碍、大便变细、粘液血便、肛区坠痛等,严重者可发生穿孔;

处理:粘膜保护剂;有便血者应用止血药;保留灌肠;为防止肠壁的过度纤维化,可适当应用激素。

消化道反应

表现

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及腹泻等;

腹腔照射时难免;

对症处理:多饮水及补充大量维生素,促动、止吐、制酸药,适当用镇静剂;

应解除病人顾虑,增强病人与疾病作斗争的信心。

止吐药

昂丹司琼(枢复宁):急性反应首选,与地米合用;

胃复安:应用广泛,锥体外系反应,乳腺癌禁用;

VitB6:辅助止吐药,用于迟发性反应;

非那根:与其他联合,用于预期性反应和防治锥体外系反应,有镇静作用,12.5~50mg;

雷尼替丁:抑制胃酸分泌,与其他止吐药合用;

吗丁啉/依托必利:胃肠动力药,辅助止吐药。

骨髓抑制

常见白细胞和血小板下降;

处理:加强营养,利血生、鲨肝醇、VitB4、升白胺、地榆升白片、参芪片等中西药治疗;

白细胞低于3.0×/L,血小板低于80×/L时,可暂停放疗,加用集落细胞刺激因子;

白细胞过低时谨防感染。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

治疗用药

3~4度抑制:2.0~5.0ug/kg,皮下,10~14天,WBC10.0连续两天后停用;

2度抑制:1.0~2.0ug/kg,7~10天,WBC5.0连续两天后停用;

预防用药

1.0~2.0ug/kg,5~7天,WBC10.0后停用;

注意事项

至少5~7天;

不要过分依赖,同时加强营养支持;

皮下或肌注;

化疗前及化疗中禁用;

预防用药应在化疗后24~72h;

保证有效下的最小剂量。

皮肤过敏反应

皮肤搔痒、丘疹样荨麻疹等;

是对肿瘤的毒性代谢产物过敏所致;

抗过敏药:扑尔敏、息斯敏、敏迪等。

免疫功能抑制

低剂量照射有刺激作用,高剂量照射则有抑制作用;

放疗患者辅以免疫调节剂可增强免疫功能,提高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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