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消费者协会成立于年10月26日,自此宜昌消费者有了自己的维权组织。依据《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修正,消费者协会更名为消费者委员会。
历经34年发展,我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壮大创新,已经形成了法律、行*、社会、媒体四大监督体系。宜昌消费者保护事业的发展,对于促进我市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进入新时代,宜昌市消委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公益性职责,创新维权手段,聚焦维权难点,消费维权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宜昌消费者,大家注意了我省部分城市开展消费环境评价工作
开始啦!!!
您也有可能被选中!!!
如果您在公共场所、在工作场所、在家中
遇到实地调查问卷
答应我,请不要随便拒绝
耽误您一点点时间
为宜昌消费环境建设提出好的建议!
恭喜您成为宜昌消费环境建设的“形象代言人”
亲爱的小伙伴们
宜昌消费环境评价工作离不开您的大力支持
以主人翁的姿态
积极参与
争做热心公益的消费维权志愿者
共享优质消费环境!
您的回答
将直接影响到宜昌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所以请您耐心地做题,认真肯定地回答
这将是我们工作的动力!
再次对您积极消费环境评价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工作背景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年、年分别开展了2次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年参与测评的是全国50个城市,湖北只有武汉参加;年的测评活动增加到70个城市,湖北武汉、襄阳参与调查。按照中消协工作部署,年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扩大到个城市,宜昌将作为我省今年新增入选城市。
评价目的
据不完全统计,年上半年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0.1%,拉动经济增长3.8个百分点,消费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第一动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促进消费者积极消费的前提。
消费环境的好与坏,消费者的评价是关键。开展消费环境评价工作,提高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满意度,既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客观要求,也是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手段。
开展消费环境评价,让各地区、各部门看到消费环境建设中的不足和短板,倒逼供给端沿着消费升级的需求来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品升级,构建需求和供给两端共同发力的双驱动格局,更好服务宜昌高质量发展。
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主要由消费供给、消费环境、消费维权3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组成。
(一)消费供给评估,主要评价市场产品和服务供给是否能够满足消费者对美好生活需求以及满足的程度,如考察供给的丰富性、供给的便利性、供给的创新性等。
(二)消费环境评估,主要评价消费环境能否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消费体验和感知,与商家之间的友好关系是否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如消费品的质量水平、商家的服务水平、消费基础设施水平、价格合理、安全水平、售后保障水平、对商家的信任度等。
(三)消费维权评估,主要是评价*府及有关部门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式、效率和效益,如维权渠道、维权便捷、维权结果、消费宣传、消费侵权执法等。
评价方式
这次消费环境评价工作,采取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组织开展。评价范围除神农架林区外,我省其他16个市州、直管市城区。评价工作采取实地调查问卷的方式,现场采集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评价信息,在进行科学统计分析的基础上,综合互联网平台大数据分析、平台数据分析、媒体曝光信息等,对16个被调查城市消费环境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排名,形成全省城市消费环境综合性评估报告。
评价时间安排
消费环境评价工作已于年10月下旬启动,将于12月上旬完成现场调查信息采集,12月底完成综合分析报告。
您对我市消费环境建设有好的建议或批评意见
请在评论区留言或拨打市消委电话
我们将诚恳接受
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