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地处湘中,历史悠久,地灵人杰,自古名人辈出。为全面落实县第十二次*代会精神,以书法艺术展示双峰形象,讴歌双峰精神,引领全县人民,树立双峰自信,展示双峰行动,演绎双峰精彩,县书协决定举办“美丽双峰”书法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单位:中共双峰县委宣传部双峰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双峰县文广体新局二、主办单位:
双峰县书法家协会 三、协办单位:
双峰县文化馆 四、征稿要求
1、征稿对象:年满18周岁以上的双峰户籍或在双峰工作生活的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
2、内容:内容积极向上,以与双峰有关的诗词歌赋楹联为主,鼓励书写自作诗词歌赋联。
3、书体和尺寸:书体不限,一般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97cm),不小于四尺对开(×35cm)。(大字作品不得少于四尺整张,小字作品不得超过四尺整张) 五、作品要求
1、每人限投一次,投稿作品不超过两幅。
2、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勿用笔名。
3、所有投稿作者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电话号码(手机/座机)、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码、作品名称、作品书体、作品尺寸”等信息。草书、篆书附释文,不常见的异体字须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 六、评审、出版、展览
1、本次展览评审工作拟于12月上旬举行,评出入展作品60件。
2、出版:入展作品结集出版。
3、拟于年元月在双峰县行*中心展出,届时邀请部分入展作者出席开幕式暨《作品集》首发式。 七、作者待遇
1、组委会向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并每人赠送《“美丽双峰”书法展作品集》一册。
2、非县书协会员具备加入双峰县书协的条件之一。 八、截稿时间年11月30日。 九、收稿地址双峰县行*中心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人及
刘义凡
邹有松 十、其他事项
1、所有征稿作品的版权和所有权属双峰县书法家协会。
2、投稿自愿,因人力有限,来稿一律不退。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内容。
4、本次书法作品展解释权归双峰县书法家协会。
5、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举报
双峰县书法家协会
年10月22日
附:“美丽双峰”书展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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