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峰县委、县*府与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双峰县公安局展开强大攻势,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违法犯罪,非法买卖、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等违法犯罪活动,集中追回、劝回一大批在逃人员。
为持续扩大追逃战果,双峰县公安局公开通缉24名在逃人员,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协助警方追缉在逃人员,公安机关将按规定给予举报奖励,并严格落实保密和保护制度,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双峰县公安局公开通缉24名涉案在逃人员
并严正声明:
以下负案在逃人员
要认清形势,改过自新
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被通缉的15名涉嫌电诈在逃人员被通缉的5名涉嫌制贩“三假”在逃人员被通缉的4名涉嫌非法买卖、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在逃人员举报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奖励办法一、举报奖励范围
举报网络投资诈骗、代办信用卡诈骗、网络赌博诈骗、“伪基站”、黑电台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及关联犯罪,经查证属实,相关人员经双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二、举报奖励标准
1.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奖励人民币元。
2.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2名以上9名以下涉嫌共同实施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至元。
3.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一个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窝点且抓获3名以上涉嫌共同实施犯罪的嫌疑人、破获10起以上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抓获10名以上共同实施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至0元。
4.向双峰县公安局提供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在逃人员线索,每成功抓获1名历年逃犯,奖励人民币元;每成功抓获1名新增逃犯(年2月11日后上网、且上网后在逃1个月以上的),奖励人民币元;每规劝1名逃犯投案自首的奖励人民币元。
5.多人举报的,根据举报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所起作用,由双峰县公安局在上述规定奖励金额内分别确定奖金。
三、举报奖励审批
由双峰县公安局按程序依法办理。对虚报冒领的,移送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四、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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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sfsaoheich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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